2.1.5主要机具:搅拌机、吊斗、手推车、磅秤、插入式振捣器、铁锹、铁盘、木抹子、小平锹、小勺、水桶、胶皮水管、外加剂量容器等。
2.2作业条件:
2.2.1原材料包括水泥、轻骨料、外加剂等进场时检查出厂合格证,其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符合要求,并应复验轻骨料,每200m3为一批(不足200m3按一批),必须检验:松散密度、颗粒级配、筒压强度、1h吸水率。天然轻骨料检验含泥量,复验不合格,应查明原因,采取措施。
2.2.2试验室进行试配,确定配含比及坍落度。经骨料混凝土的强度,密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2.2.3轻骨料堆放场地应有排水措施,使用时尽量保持颗粒混合均匀,避免大小颗粒分离,按自然级配堆放时,其高度不宜超过2m,防止树叶、泥土或其它有害物质混入。
2.2.4模板拼缝应严密,若采用木模时,必须浇水湿润。外墙大模板外模下口圈梁部位应有防止漏浆的措施。
2.2.5施工前熟悉图纸的设计要求,进行技术交底。
3、操作工艺
3.1工艺流程:
作业准备→材料计量→搅拌→运输→浇筑→振捣→养护。
3.2材料计量:骨料、水泥、水和外加剂均按重量计,骨料计量允许偏差应小于±3%,水泥、水和外加剂计量允许偏差应小于±2%,轻骨料宜在搅拌前预湿,因此根据配合比确定用水量时,还须计算骨料的含水量(搅拌前应测定骨料含水率),做相应的调整,在搅拌过程中应经常抽测,雨天或坍落度异常应及时测定含水率,调整用水量。水灰比可用总水灰比表示,总用水量应包括配合比有效用水量和轻骨料1h吸水量两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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